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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4时,30名执行干警、11名法警在松江区人民法院门前集结,他们兵分11路,奔赴执行一线。日前,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展“夏日攻坚”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。经执行,七人当场履行,五人达成和解,三人被拘留。
违反限高令当场履约
“你是不是出去过?”现场,执行法官问道。“没有,没有。”储某仍试图抵赖。执行法官拿出了澳门的出入境记录,上面赫然写着储某的名字,这令储某无话可说,储某随即开始筹措资金。被执行人储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的被告,2019年12月23日,区法院对储某涉诉的案件作出判决,判定储某所持有的服饰公司支付原告贸易公司近200万元,而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储某须承担20余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。然而,储某没有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。
2020年6月29日,经原告申请,区法院于2020年6月29日对该案立案执行,并对储某出具了限制消费令。根据限制消费令,储某不得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、列车软卧、轮船二等以上舱位;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、酒店、夜总会、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;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、扩建、高档装修房屋;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、宾馆、公寓等场所办公;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;不得旅游;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;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;不得有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、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。即便因生活必需而进行以上禁止的消费活动,也应向区法院提出申请,获批后才能进行。
但储某视若无睹。当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储某履行义务时,对方不是说人在外地就是手头拮据,始终拒绝履行。今年4月,储某被查出有飞往澳门的出入境记录,显然违反了限制消费令。“这里一共是24.5万元,请法官们确认一下。”被执行人储某当场交出了执行款,并表示对违反限高令的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。
“虽然储某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,但是法院还是决定对他违法限高令的行为,处以相应的罚款。”区法院执行局科长施岸说。
拒不履约处以司法拘留
另一路执行法官来到了被执行人简某的住处。当执行法官来到简某的家门口时,发现大门未锁,大家随即推门而入,发现简某还在呼呼睡着,浑然不知执行法官的到来。“醒一醒,你的两个案子准备什么时候履约?”执行法官问道。当简某打开被窝,一股浓郁的酒气在屋内弥漫开来。最终,简某被依法传唤至法院。
简某身上背着两起执行案件。2014年8月,简某向朱女士借款5000元,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书,朱女士便将5000元交给了简某,但直至2023年2月,简某始终没有还款,且拖欠相应的利息。2019年4月某日,楚先生在驾驶车辆过程中,遭到了简某的追尾。后经交警部门认定,简某负事故全责。经法院判决,简某应在期限内赔偿2000余元。
“我的那点工资只够自己开销的,哪里还有钱可以还……”到了法院,简某仍拒不履约。最终,执行法官决定对简某两起执行案件合并处以司法拘留15天。“结合前期大调研情况,此次集中执行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我们也特别关注一些民生类案件,例如申请人家境确实比较困难的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害的、个人工资或子女抚养费等。”施岸说。